地铁分布式光伏监理大纲(光伏发电监理要点)
本文目录一览:
- 1、能环宝科普:分布式光伏在工商业应用场景有哪些
- 2、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指标
- 3、分布式光伏电站必须有监理吗?有什么依据?还是达到一定的规模才有监理
- 4、光伏发电施工单位需要具备哪些的资质证明?
- 5、光伏发电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的资质证明?
- 6、风光互补系统的国家相关政策
能环宝科普:分布式光伏在工商业应用场景有哪些
随着光伏产业地铁分布式光伏监理大纲的不断发展,从光伏电站到光伏鱼塘,再从光伏幕墙到光伏背包,光伏发电的应用领域开始越来越广阔。而在所有的新模式与新应用中,光伏在交通领域掀起的热潮备受人们关注。
近日,广州地铁鱼珠车辆段5兆瓦光伏项目建设完成正式并网,这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结合地铁交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据了解,该光伏项目位于五号线鱼珠车辆段内,在车辆段运用库、主检修库等共计约7万平方米的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预计项目年平均发电量能达到420万千瓦时,每年可替代1623.45吨煤炭消耗。此外,该项目发电将引入地铁线网,在满足车辆段全年用电的前提下,剩余部分供五号线使用,每年节约电费超过40万元。
“光伏+交通”前景广阔
广州地铁光伏项目的建成并网并不是个例,而光伏发电在交通领域的应用也只是刚刚开始。由于一般城市轨道交通配置有大面积停车场、车辆段、地面及高架车站、高架区间、地面出入口等,具有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广阔空间,“光伏+交通”具备极大的市场潜力。而随着光伏发电应用模式的越来越多样化,各种“光伏+交通”项目已经屡见不鲜。
2017年12月,我国首个高铁沿线线下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启动,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沿线线下将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此外,还有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北京首都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等机场建设了光伏项目;青岛火车站、武汉火车站、北京南站等火车站也都安装了光伏发电项目。以上这些光伏项目不但建设在屋顶、地面之上,而且有的还安装在幕墙上。而光伏系统还可以安装在车辆,甚至是路面上。
2017年12月,国内首段光伏公路在济南投入使用,引起全民热议。光伏公路的现身让人们看到了光伏的广大应用前景,特别是在理想化的情况中,行驶在该路段的新能源汽车可以进行无线充电,这不但暗合了未来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的发展趋势,而且对解决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问题提出了重要方案。
“光伏+学校”未来可期
7月12日,由某个公司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的新浜学校屋顶光伏电站首次面向媒体开放参观。这是国内首个采用无人机勘测加3D数字化实景建模设计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助力新浜学校成为上海市松江区首个使用绿色电力的校园。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学校屋顶光伏电站掠影
截止2017年8月,全国高等学校有2914所,中小学近26万所,还有很多幼儿园、教育机构。学校天然具备安装光伏电站的优势地铁分布式光伏监理大纲:
① 电站建在学校屋顶,相当于一个大的科普基地;
② 学校拥有较广阔的屋顶,结构好,用电量稳定;
③ 学校运营稳定,产权清晰,融资相对容易。
“光伏+商场” 模式多样化
宜家将其在中国区的十多家门店屋顶集体打包,并带动67家供应链企业的屋顶,一起加入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计划,他们选用的是汉能的薄膜发电技术。宜家可提供的屋顶单体面积不大,在已建成的9座屋顶电站中,规模最大的宜家天津店只有0.6兆瓦,规模较小的沈阳、大连店屋顶电站装机量不到0.25兆瓦。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指标
造价指标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1(组件2.9元/瓦)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2(组件3.1元/瓦)
当组件单价在3.2元/瓦时(2017年630前组件采购均价),集中式光伏电站类型地铁分布式光伏监理大纲的造价指标6983-8035元/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造价指标7150-7440元/千瓦,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7790-8286元/千瓦。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3(组件3.2元/瓦)
(一)光伏场
2017年版造价指标按照集中式、分布式两种布置方式设置,集中式又分为荒漠(包括戈壁、沙漠、盐碱地)、草地(含退化的草场)、丘陵及其地铁分布式光伏监理大纲他三种类型场址条件,分新建10MWp、 20MWp和50MWp三种容量规模。分布式主要考虑屋顶光伏,分新建10MWp和20MWp两种容量规模。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组件支架基础、道路、用地面积及费用等方面,如:集中式(荒漠)采用独立基础,集中式(草地)采用桩基础(PHC预应力管桩)。
2.分布式
指标针对屋顶分布式。与集中式指标相比,主要扣除发电设备基础费用、交通工程费用和用地费用,相应增加屋面改造措施费用(加固、屋面防水和检修步道等)。
非屋顶分布式可参照集中式光伏同等地形条件及容量规模的造价指标。
3.其他类型
如:农光互补,经分析,剔除农业大棚等特有的建安项目,除支架基础增高外,其他项目指标差异不大,因此不单独体现指标。
(二)升压站/开关站
典型升压站按新建110kV等级、户外敞开式、50MW容量, 20MWp光伏电站的升压站指标按50MW升压站的2/5分摊费用。370元/千瓦
典型开关站按新建35KV等级,20MWp容量。187元/千瓦。
二、造价指标编制参考依据
(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2017-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16﹞61号)地铁分布式光伏监理大纲;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1号);
(三)电力行业现行的电力(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
(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光伏电站设备监理费计费标准(办发建﹝2014﹞65号);
(五)已投产或招标确定的设备、材料及主要施工合同价格。
三、造价指标明细
(一)光伏场造价指标
1.设备购置费
1.1发电设备
(1)光伏陈列设备:组件为单晶290Wp,汇总表根据2.9元/瓦、3.1元/瓦、3.2元/瓦分别给出综合造价指标;指标明细表按3.1元/瓦计算,组件集采价格有波动时,相应调整。
(2)设备支架
集中式光伏固定支架费:396元/千瓦。
固定式支架每兆瓦55吨,每吨 7200元。可调式支架,工程量在固定式支架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7吨/兆瓦,指标相应增加不超过122元/千瓦。
分布式屋顶光伏20吨/兆瓦、15606元/吨,折合315元/千瓦。
1.2汇流及变配电设备
(1)汇流箱45元/千瓦。
(2)逆变器:345元/千瓦 。
(3)逆变器配套光伏管理系统:10元/千瓦
分布式光伏电站必须有监理吗?有什么依据?还是达到一定的规模才有监理
“监理”的含义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所以一般国家项目或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会由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监理一般也是这种的。
但是,我们做个分布式电站,一般也就是3-20KW,最多也就是几十千瓦,所以一般都是由业主自己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应该也算是监理。
光伏发电施工单位需要具备哪些的资质证明?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与常用的火力发电系统相比,光伏发电的优点主要体现于:
①无枯竭危险。
②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外,绝对干净(无公害)。
③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可利用建筑屋面的优势;例如,无电地区,以及地形复杂地区。
④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
⑤能源质量高。
⑥使用者从感情上容易接受。
⑦建设周期短,获取能源花费的时间短。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光伏发电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光伏发电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的资质证明?
居民: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人员应具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
非居民:对于非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实施。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行业规定的设计资质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施工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详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出台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风光互补系统的国家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18日发布《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 规模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 项目备案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 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十五条 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 建设条件
第十六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 电网接入和运行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功率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六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七章 产业信息监测
第二十八条 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八章 违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电量,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汇总表(略)
附表2:1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