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企业海外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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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项目融资模式包括哪些?高手进!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不好说整体上的趋势,刚好做过一些相关研究,总结一下吧:
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方拥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人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项目融资中应用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目有效生产期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贷款方对项目经营费用不承担直接责任。
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可采用融资租赁。
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以BOT方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对地方政府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目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人。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式与BOT方式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了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比较容易使政府与投资者达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最近国外出现一种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营机构通过TOT方式有偿转让已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参与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是无偿转让,即公营机构将已建设施的经营权以TOT方式无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 BOT项目公司按一个递增的比例分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前一种比较少见。
长期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投资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为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条现实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入公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是我国公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发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这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已被国家计委、科技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三方会议正式批准纳入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21世纪议程能力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较而言,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水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定的侧重,以日本和英国为例,从数量上看,日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资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个领域仅占英国的7%、52%和1%,可见其规模与英国相比要小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划、军事飞行培训计划、机场服务支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较大一点的包括公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运作过程是:(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案例:
BOT融资:我国第一个BOT项目是1984年由香港胡应湘旗下的合和集团投资建设的广东沙角B电厂,该项目总投资42亿港币,1987年完工投产,1999年10月移交还了当地政府。由于当时我国在这方面没有相关法规可参照,运作很不规范,合作双方在许多问题上长期纠缠不清。国内第一个应用规范的国际BOT融资模式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1994年8月3日签约的北京京通高速公路。投资者是美国林同炎中国公司,投资额为13亿人民币,特需经营年限20年。该工程已于1996年5月1日竣工通车。
我国应用BOT模式融资建设的较有代表性的项目还有广西来宾电厂B厂、四川成都自来水厂六厂B厂、上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海南东线高速公路等。
ABS融资:较少,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和1997年的广州深圳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是我国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的有益尝试,为我国以后进行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融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融资租赁:2006年2月,工行完成国内首例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其与法国巴黎银行共同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引进1架波音737—700客机,安排了3400万美元境外经营租赁融资。这是国内由中国商业银行安排实施的首笔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工商银行这次与法国巴黎银行合作,不仅打破了外资银行在境外飞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领域的垄断地位,也是工商银行积极调整飞机融资业务品种的一次创新。
如何创新融资手段
企业融资方式创新研究
(一)传统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等特点,有利于金融稳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直接融资在融资体系中占有主导性地位,而我国长期以来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缓慢。近年来,我国金融管理体制逐步转变,特别是加入WTO以后,金融体制改革的动力从内生式变革压力逐渐变化为金融行业国际化的压力,金融管理体制不断调整,金融创新速度逐步加快。人民银行、证监会主导的金融资本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壮大,以“三会一行”为主体的金融监管机构在货币政策导向、监管政策协调、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愈加步调一致,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越来越贴近企业融资需求。
(二)传统间接融资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的优点体现在:(1)操作简便;(2)偿还期限灵活;(3)与直接融资产品相比,进入门槛较低,无需达到直接融资产品所规定的信用评级、企业规模、经营业绩。银行贷款的缺点体现在:(1)融资成本高;(2)融资规模小。银行贷款是单一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3)资金使用限制较为严格。贷款发放要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使企业在银行贷款申请、使用方面面临更大的障碍或更多的风险。
2.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票据贴现融资方式的优势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票据融资所依赖的是商业活动产生的资金往来,因此这种融资方式在具有频繁经营结算的企业具有较好的适用性。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等资产抵押性融资中用得很普遍,在筹建大型电力项目中也较多采用融资租赁。
4.项目公司融资
项目公司融资是指拟建项目的主办人或投资人先以股权(含合资)方式建立有限责任的项目公司,然后由该项目公司直接投资于拟建项目并取得项目资产权和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向贷款人协议借款并负责偿债的项目融资方式。项目公司融资在本质上不是一种外部融资产品,而是一种基于投融资安排、企业管理架构搭建、内部风险隔离、内外部融资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其主要运作方式是在构架单独的法人治理结构,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的基础上,再以外部间接融资为主筹措剩余资金来建设运营项目。项目公司融资具有结构简单、财务关系清晰的特点,它是目前项目融资实践中被最广泛采用的项目融资结构。
(三)创新融资(境内)
1.保险资金融资
保险资金泛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合理引导保险资金的流向,确保保险资金充分、合理、安全的进入金融市场,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融资源泉。按照有关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投资不动产等。
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优点体现在:(1)资金规模大。截至2012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7.4万亿元,成为金融机构中举足轻重的投资者。(2)资金期限长。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投保人的保费投入,特别是寿险业务的保费收入。(3)利率较低。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利率一般会明显低于银行贷款同期利率,当然由于募集对象限定为保险公司,并且在流动性上存在一些欠缺,融资利率一般可能高于同期债券利率。(4)没有融资总额上限。债权投资计划不受证券法约束,按照2012年新政策,理论上没有融资总额的上限。对于具体项目而言,债权计划的融资额不得超出该项目总预算额的40%。
2.金融衍生品业务
金融衍生品是从基础的金融工具衍生发展出来的新的金融产品,其价值由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而决定。金融衍生品是和现货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主要包括期货、期权、掉期和互换等。对于企业而言,与期货等远期商品合约烫平商品市场价格波动一样,金融衍生品具有熨平融资成本波动的作用,是锁定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风险的有效工具。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一定不能抱有投机盈利心理,企业应从平衡融资成本,避免利率变动风险角度出发,将其作为融资业务的辅助手段,合理配置使用。
3.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与供应链管理紧密相关。如果说供应链管理是对核心企业角度而言的、针对其供应链网络而进行的一种管理模式,那么供应链融资则是由核心企业与银行开展合作,对供应链各个节点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模式。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配套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配套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起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供应链融资的主要运营思路是,先理顺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核心企业根据稳定、可监管的应收、应付账款信息及现金流,将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进行信息整合;然后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业务服务。
4.产业投资基金融资
产业投资基金又称为风险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募集资金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产业投资基金的特点是投资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投资期通常为3年-7年,投资目的是基于被投资企业潜在价值,推动其发展,选择合适时机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收益。作为风投行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受到的限制较少,资金筹集也存在较少限制。因此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然后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投入企业使用,能够较好的解决传统融资资金期限短、资金限制多、缺乏稳定性等问题。
(四)创新融资(境外)
1.境外直接上市融资
直接上市是指国内企业直接向海外的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包括发行B股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海外直接发行股票并上市;H股;红筹股;利用存托凭证发行股票并上市等。国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才能向海外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由于国有企业海外设立壳公司存在较多的法律障碍,而且红筹方式并不能为国有企业海外上市明显减少审批环节,国有企业海外上市大都采取直接上市的方式。
海外直接上市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自身实力,主要适用于经济实力强且具有海外拓展空间的大中型企业。
2.间接上市融资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企业可以选择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融资: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境内企业在境外收购壳公司,然后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这种收购方式在实践中大致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收购海外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如海尔在香港收购中建数码);另外一种是收购OTCBB(场外柜台交易市场)、Pink Sheets(粉板市场)等市场内的挂牌公司。
海外间接上市主要适用于海外直接上市手续复杂、受审批约束度较高以及直接上市成本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与难以满足海外直接上市条件的中小型企业。
3.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国内贸易以前多采取不规范的滞留应付款,在国内商业票据逐步发展之后,利用商业票据融资的方式加速发展。在国际贸易中,规范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国际保理融资、福费廷、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
4.境外人民币债券融资
离岸人民币债券是指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由于融资成本较低,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成为国内大型企业的拓展融资渠道的焦点。
5.内保外贷
内保外贷业务是指企业在向境内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境内银行为该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向境外银行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由境外银行向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的业务。内保外贷业务产生的背景是由于我国实行外汇管制,境内外资金流动较为不便,这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境外子公司资质较差,品牌知名度不高,导致融资困难;二是境内外资金成本差异较大,国内融资利率较高,国外融资利率相对较低。前者导致境外企业经营存在困难,不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后者导致一旦外部资金回流境内,则可解决境内企业的融资难题或者获得超额利润。因此,企业开展内保外贷有利于解决境内外企业的融资难题,并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中国境外的项目融资特点都有哪些
随着中国企业境外布局和实体投资的深入,境外实体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不断增加,境外实体的融资需求也同比例增长,甚至融资需求会大于、先于业务的增长。与上述需求存在反差的是,中企的境外子公司依赖中国母公司增资、借款等方式大于境外子公司自主在当地融资的比例。中企的境外子公司是一个处于当地国家的独立企业、是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如果仅靠中国母公司进行资本的输血,无法形成的自身的融资能力的话,将无法实现企业的市场目的。
一些中企在境外子公司看到了融资能力对于企业发展的短板效应,在境外进行了本土化的融资,实现了很好的效果。本文准备以美国为案例,通过介绍中国在美国设立的企业在美国实施本土化融资的方式,以及中国在美国设立的企业在融资中会面临的挑战,向读者揭示中国企业境外本土化融资的“秘密”。
美国融资概述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超级大国,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美国资金市场进行融资,有很多好处。首先,美国贷款在利率方面比较低廉;其次,美国的资金市场体现为比较充足多样的资本来源,融资方式和通道也十分多样;再次,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一旦在美国市场上成功实现融资,那么对于该公司在其他国家的融资工作,显然是一种促进作用,因为美国融资项目中的信用评级等报告,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同样可以适用和被评价。在美国本土可以适用或比较流行的融资方式,在融资种类方面和中国国内没有太大区别,主要为向银行贷款、向私募债务市场融资、在公开债务市场融资和公开发行股票。前三种是债权融资工具,最后一种为股权融资工具。
而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无论采取何种融资方式,都离不开美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而美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与其他国家相比均呈现出十分复杂的态势。美国的金融市场可以粗略分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基本所有的企业融资行为都发生在这资本和货币二个市场中。资本市场包含了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抵押市场和贷款市场;而货币市场包含了承兑市场、票据市场、短期金融凭证市场等市场;外汇市场则是众多银行参与的金融市场,银行会在此市场进行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
美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有着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特点:第一,美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自由流动性更强,美国的金融机构和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流通比较频繁,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跨境的金融业务变得十分普通和普遍。
第二,美国的金融机构庞大而复杂。美国的金融体系由美联储、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构成。美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二大类型,但是在二大类型内部各种金融主体繁多,很容易让人眼花缭乱,无法区分其差异。美国的银行分类就十分复杂,除了我国比较常见的商业银行外,还存在储蓄公司、贷款公司、信用公司和共同基金银行等主体。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也更加多样,除了我国也有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外,还有我们所不熟悉的商业财政公司、退休基金、金融服务公司、互助储蓄银行(虽然名字叫做银行,但是是属于非银机构)、存续放款协会、投资信托基金、各种类型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主体,还有今年来比较热门的科技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搞不清楚这些机构的合法从业范围和业务内容不但无法掌握融资要领,还可能会违法金融监管规定的要求。
第三、美国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相关交易错综复杂,金融产品结构层次多,参与交易的各类金融主体多元,在不同市场从事相关交易需要遵守的准则和要求均不相同,不同市场和不同交易的监管重点和监管部门也有所不同。
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融资前需要考虑的事项
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必须进行的思考
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从大的角度看,就可以先决定是采取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这个环节的考虑与国内的债权、股权融资并没有区别和差异。如果选择股权融资,融资过程更多体现为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经历的公司重组或并购的过程。但是要使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拿到钱,必须采取股权增资的方式来实现,而非股权转让。
美国本土的投资机构十分众多,全球投资机构100强排名中,美国投资机构占据了70%的榜单,而前10位的投资机构中,美国投资机构更是占据了8个席位。所以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如果选择股权融资的方式,那么无疑是处在了投资机构最密集、竞争最激烈的国度,这对于股权融资而言是一个比较有利的方面。但是正因为美国集中了大批的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行业已经十分成熟,股权投资机构对于标的公司的情况调查技能、盈利预测能力的判断技能和未来成长性的分析技能都已经十分纯熟。
如果说在我国国内似乎存在“项目少、钱多”的股权投资业情况外,那么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可能无法面对如此有利的情况,想要拿到高的PE倍数的投资,恐怕需要花大力气讲清楚公司的盈利模式、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同时作为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投资者可能会对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诚信问题提出拷问,更加会对投资后如何实现投资者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权提出质疑和诉求,这些都是需要公司在股权融资方案前充分考虑的内容。在细节上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还要考虑因为贸易摩擦等而导致的未来经营上的不确定性,比如反垄断、反倾销对公司的影响;中美二地税收法律和政策对公司的影响;中国母公司战略调整会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同样是股权融资方式,在美国本土进行IPO也是股权融资的一种主要方式,美国的证券交易所比较多样,除了国人熟悉的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之外,还有一些国人不熟悉的股票交易所,比如中西部股票交易所、费城股票交易、辛辛那提股票交易所、太平洋股票交易所等机构。符合一定上市条件的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可以尝试在上述合适自己公司情况的股票交易所发现股票、挂牌交易。关于美国上市的相关内容很多文章已经做过介绍,本文就不再累述。
选择债权融资方式必须进行的思考
如果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选择债权融资的方式来获取资金,那么必须在债权融资尚未开始前,就把精力放在融资方案的设定这一方面。从债权融资的角度看,国内的融资项目中,尤其是银行贷款项目中往往不需要进行事先的融资方案安排或者说往往不需要花很多精力在融资方案的设计上,这主要是因为国内的融资方式较为程式化,金融产品的结构和类型相对美国而言比较固定,放款方已经设计了比较稳定的融资计划和结构,没有太多个性化的定制产品。所以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的管理者往往会将上述思维定式带到美国,忽视融资方案的制定,没有搞清楚融资产品的结构和相应法律约定和法律责任,最后给公司带来了很多无法预测的风险。
美国的金融产品十分多样,金融产品的结构也相对复杂,放款主体比较花式,不同的放款主体在融资方案的制定方面都有不同的偏好,也可以考虑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一些的设定,不同方案的法律性质和对借款人的法律责任落实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的管理者应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来计算资金需求,对于资金需求的解决途径作出分解,哪些资金来源于股东投入,哪些资金由本地化的融资来解决,先要确定融资的总额度。同时对于确定的融资总额度还要做进一步的解析,比如对于借款的长期、短期的搭配安排要事先作出规划,因为长期和短期借款的放款方可以选择不同的金融机构;再如对于不同期限借款的利率上限进行预算,同时更需要将利率上限的预算和成本、利润等财务指标进行敏感度测试。
在融资前还应进行自我信用等级的评定,这个项目和利率的高低成正相关的关系,而信用等级的评定与公司声誉、财务数据、还款能力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性。同时基于此项目的评定,还可以对本公司可以提供的抵押物、担保方式等作出预先的安排,好的抵押物和担保方式往往可以有效的减低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由于美国借款机构众多,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可以通过组织借款机构“路演”的方式来了解、对比、分析不同机构不同产品的利弊和对公司的适合程度,更重要的是要对贷款产品的法律责任约定做详细的研读和分析,以免公司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对于出借方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一定不能做出各种“修饰”,以免影响公司信用指数;同时有的出借方还会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目前经营报告和对未来的经营承诺,这些数据的提供一定要谨慎小心。不同的出借方对于借款人的关注事项可能略有不同,比如人寿保险公司和一些其他机构的借款提供者就会对借款人的公司稳健度要求更高一些,对于公司的净资产情况、偿付现金利息的能力、长期债务与资产的利率更为关心;还会提出一些实质性的对公司的资产出资、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限制要求,并将这些要求作为放款的前提。
除了上述传统的一对一或者银团的贷款方式,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公开发行债券也是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然而此种方式仅适合财务规模和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否则不但难以实现债券发行,还需要承担大额相关费用。发行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和上述一对一或银团贷款的方式相比,更为复杂,更具“技术含量”。
债券品种的设计、是否可以转股、选择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提前赎回条款的设计、提前卖回条款的设计、浮动利率条款的设置、债券期限的设置都是发行人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选择何种性质的债券,也是发行人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美国的公司债券分类较多,必须根据公司情况来发行合适的债券,比如信用情况良好的就可以发行企业信用债券;但是信用等级没有那么高,就可能需要发行抵押债券或者担保债券;还可以根据公司情况尝试一些创新型的债券,比如用于企业购买厂房、土地和机器设备的产业发展债券,用于企业购置环境污染设备的污染控制债券等品种。另外美国市场的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的周期性相对比较明显,在何种窗口期进行发行也直接影响了债券的销售情况和利率。
最近随着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美国本土开展的房地产和其他固定资产项目的增多,项目贷款也逐渐增多。愿意给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的借款方或配合借款方主要有商业银行、退休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机构和信用公司。作为借款人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借款方给予同一个项目的贷款比例、借款意愿和偏好可能是不一样的。商业银行的项目贷款模式可能和国内比较类似,商业银行愿意提供的借款资金额度主要根据项目情况来定,和国内项目贷款比较固定的借款上限一般为70%不同,有时借款人可以争取到100%的项目总金额的借款资金。
美国的退休基金和国内的保险资金都属于大体量的资金持有主体,而且这二种资金持有主体的共同愿望是要取得更为稳健的资金回报,其对借款本金和收益的安全性诉求大于其对高收益的诉求。所以退休基金更希望把资金投向更加稳健的房地产开发商,所以其对于项目的调查和核实过程相对会比较长,对于项目的稳健盈利能力更为关注。虽然退休基金可以提供的借款资金额度会比较大,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很有吸引力,但是对于想短期快速拿到资金的借款人并不是很好的选择。
不同情况的借款方应该选择不同的借款人来完成资金的取得,但是对于信用公司,所有的借款方都应该谨慎,因为虽然信用公司放款较快,也愿意为一些风险较大的项目提供借款,但是基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其对利率的诉求是十分大的,面对信用公司提出的利率收益要求、利息支付方式和借款期限,借款方要进行销售模拟和财务测算,以免出现成本和收益倒挂的现象。
注重信用在公司融资的重要性
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无论用何种方式实现融资目的都需要高度关注的事项就是注重和维护公司的信用情况。除了垃圾债券外,几乎其他所有的债券和借款都需要公司提供自己的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可以说直接决定了公司所需要承担的利率水平,所需要提供的担保方式和所需要承担的其他费用金额。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首先要理解信用评级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在于向投资者揭示公司违约发生可能性的大小,信用评级报告所评价的公司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本质上信用评级报告是一种独立的第三方专家意见,是供投资者阅读的参考意见。
除了要重视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的资料准备和实地考察配合工作外,更重要的是要重视在信用等级评定完成后的跟踪复评过程。如果复评中公司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评级机构会对评级结果做出相应的重大调整。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在信用评级过程中除了重视资产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和资产总额等财务风险安全指标外,还要重视软信用的内容,比如行业风险的控制、业务风险的控制、关联交易和不当担保的排除异己自身管理能对于控制风险的作用等内容。除了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对于信用评定的影响外,中资背景的美国公司一定更要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身信用情况对公司信用的影响,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经济丑闻或者违规行为的,往往会影响公司本身的信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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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
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有:
1、外商投资企业。理念及经营模式: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以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形式在中国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公司。其运作模式是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收购或设立子公司,境外股东以投资金额的名义调动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子公司。投资金额包括本金和投注差额。境内子公司利用资金和投注差额投资其经营范围内的境内项目。
2、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理念及运作模式: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含前海)等地的外资企业或个人以股权形式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试点合伙企业。其运作模式为境外公司为境外控股股东,境外股东必须以合伙企业的形式在中国境内收购或设立子公司。
3、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fivc。理念及经营模式: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fivc)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设立的投资企业。其业务定位为对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最终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
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理念及经营模式: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以中外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等形式设立的从事租赁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商)。在中国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5、前海企业境外贷款。理念及运作模式:投资模式依据前海发布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的企业(内资),从经营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香港人民币业务,仅限于前海投资建设业务
包括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建设和发展前海。
6、境外机构购买的不良资产包。理念及运作模式:2006年之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经监管部门许可,将不良资产包的所有权转售给境外机构,以尽快处置不良资产。投资范围:本投资方式的投资范围包括不良债权和资产包。
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概念及运作模式:QFII或人民币QFII(以下简称rqfii)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保险柜批准的境外法人,可以用境外的外币或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是专门为引进境外大型金融机构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中长期投资而设立的机制。
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它应具有以下性质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
(一)债权人对于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和收入没有追索权;
(二)境内机构不以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权益和收入进行抵押、质押或偿债;
(三)境内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第二条 项目融资主要适用于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城市供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且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第三条 以项目融资方式筹措国外资金的建设项目(以下通称项目),主要投资者应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履约能力,外方主要投资者还应有较强的国际融资能力和进行项目融资的业绩。第四条 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等有关合同中,参与方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依靠自身经济和技术能力依法履行合同,并根据项目风险性质和各方控制能力,合理分担项目的商业风险及其他风险。
项目的主要投资者不应成为可能产生重大项目风险和利益冲突的合同参与方。第五条 境内机构为项目的建设、经营等合同的履行出具的支持文件,不得改变项目融资的性质;国内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境内其他机构对外提供履约担保,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第六条 项目的国外债权人,在债务受偿、资产和权益的抵押等方面,应与国内债权人享有同等的权利。第七条 项目产品或服务价格的确定应符合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我国有关价格管理规定,有助于形成稳定的预期收入,合理反映物价上涨和汇率变动的影响,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承受能力,并得到有关价格管理部门的批准。项目境内收费不得以外币计价。第八条 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所在地方或部门的计划部门提出,经待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第九条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国家规定的和利用外资项目应具备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主要投资者和合同参与方的资格、风险分担的原则;
(二)外汇平衡方式及经营期外汇需求的数量;
(三)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及调价公式;
(四)项目融资方式;
(五)国外信贷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意向;
(六)境内机构出具的各项支持文件;
(七)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不可更改的项目主要合同草案;
(八)其他必要文件。第十条 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计委批准后,应在境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相关的一切活动,并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一年内完成项目融资。第十一条 经国家计委批准的项目融资,其对外融资规模纳入国家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指导性计划;项目融资条件应具有竞争性,并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或审核,其中地方上报的项目融资条件由当地外汇管理分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或审核。第十二条 项目融资条件报外汇管理部门审批或审核时,项目公司需提交以下条件:
(一)申请文件,包括项目融资的方式、金融、市场,以及贷款的期限、利率、各项费用等融资条件;
(二)国家计委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文件;
(三)项目融资纳入国家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指导性计划的证明文件;
(四)项目融资协议;
(五)与项目融资相关的具有保证性质的文件;
(六)其他必要文件。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以项目融资方式筹措的外汇资金,应及时调入境内,按照国家计委批准的内容用于进口技术设备、材料及支付其它费用,其余部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保留或结汇;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存放境外。第十四条 项目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境内的外汇指定银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还本付息专项帐户。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项目公司不得为其境内收入设立境外帐户。第十五条 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有关协议,将用于支付还本付息的项目收入存入专项帐户。偿还对外债务本金不足部分外汇,项目公司可凭国家计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有关文件,经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存入专项帐户。
还本付息专项帐户的外汇,根据国家规定及有关协议,按期汇出。
论述项目融资的模式
lzjqnsgkqv4571822806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h种融资手2段,是以0项目的名义u筹措一v年期以7上k的资金,以4项目营运收入y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k比0较灵活,至于x趋势,每一q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不a好说整体上a的趋势,刚好做过一z些相关研究,总结一c下y吧: 产品支a付产品支u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4式而言的。借款方1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l以7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q来偿还债务的一z种融资租赁形式。在贷款得到偿还以6前,贷款方2拥有项目的部分6或全部产品,借款人t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方1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入n折现后的净值。产品支e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石油、天x然气8和采矿项目融资中8应用得最为5普遍,其特点是:用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一g来源是项目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y项目有效生产期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贷款方8对项目经营费用不k承担直接责任。 融资租赁是一t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4式,即项目建设中0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3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l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8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6用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c机和轮船的融资中4,以0及d在筹建大n型电力h项目中7也z可采用融资租赁。 BOT融资 BOT融资方5式是私营企业参与p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2共服务的一a种方3式。BOT方1式在不e同的国家有不r同称谓,我国一u般称其为3“特许权”。以6BOT方0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3下p几l个m方5面:首先,减少6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自有资金不z足的情况下p,仍0能上w马r一m些基建项目。政府可以1集中2资源,对那些不x被投资者看好但又r对地方5政府有重大e战略意义a的项目进行投资。BOT融资不e构成政府外债,可以8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t不s必为0偿还债务而苦恼。其次,把私营企业中7的效率引1入h公1用项目,可以3极大k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政府也a将全部项目风3险转移给了u私营发起人i。第三e,吸引4外国投资并引4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2法,对地方0的经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BOT投资方6式主要用于m建设收费公7路、发电厂c、铁路、废水7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t上n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40多种演化3模式,比4较常见1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t投资者签订7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n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2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f年内6的收益,一e次性地从7投资者手7中4融得一v笔资金,用于h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t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TOT方3式与bBOT方3式是有明显的区a别的,它不r需直接由投资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避开b了r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3产生的大y量风3险和矛盾,比6较容易使政府与x投资者达成一e致。TOT 方2式主要适用于f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最近国外出现一c种将TOT与zBOT项目融资模式结合起来但以2BOT为5主的融资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4,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1了z促成 BOT。TBT有两种方4式:一u是公5营机构通过TOT方1式有偿转让已b建设施的经营权,融得资金后将这笔资金入x股BOT项目公5司,参与v新建BOT项目的建设与y经营,直至最后收回经营权。二h是无p偿转让,即公6营机构将已o建设施的经营权以5TOT方0式无t偿转让给投资者,但条件是与x BOT项目公3司按一d个k递增的比5例分8享拟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收益。两种模式中1,前一m种比7较少0见8。长5期以4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严重滞后于i国民经济的发展,资金短缺与f投资需求的矛盾十k分2突出,TOT方3式为1缓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找到一k条现实出路,可以4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PPP融资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几p年国外发展得很快的两种民资介3入e公8共投资领域的模式,虽然在我国尚处于o起步阶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鉴的作用,也q是我国公7共投资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e个s发展方7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8共部门c与c私人f企业合作模式,是公6共基础设施的一n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s,鼓励私人u企业与r政府进行合作,参与u公2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0文5意思是:公8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0公8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6优势,通过政府与w民营企业双5方3合作,共同开x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7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t民营经济在公6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4可以5达到与z预期单独行动相比3更为3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5参与l某个t项目时,政府并不q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f企业,而是由参与q合作的各方4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3险。这是一e项世界性课题,已q被国家计2委、科技部、联合国开p发计3划署三o方4会议正式批准纳入m正在执行的我国地方855世纪议程能力k建设项目。 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e政府从7私人y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1式多用于h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e难看出这种方8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q经较为2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比1较而言,发展中0国家由于h经济水3平的限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m到了b能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5,而这些基础设施在国民生产中1的重要性很难使政府放弃其最终所有权。 PFI项目在发达国家的应用领域总是有一h定的侧重,以2日8本和英国为8例,从7数量上x看,日1本的侧重领域由高到低为3社会福利、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英国则为6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从6资金投入x上b看,日4本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三c个t领域仅8占英国的3%、63%和0%,可见4其规模与i英国相比4要小f得多。当前在英国PFI项目非常多样,最大g型的项目来自国防部,例如空对空加油罐计3划、军事飞k行培训计5划、机场服务支h持等。更多的典型项目是相对小q额的设施建设,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筑物、警察局、医院能源管理或公2路照明,较大f一d点的包括公7路、监狱、和医院用楼等。 ABS融资。即资产收益证券化1融资。它是以6项目资产可以3带来的预期收益为2保证,通过一l套提高信用等级计7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i种项目融资方4式。具体运作过程是:(0)组建一q个e特别目标公3司。(3)目标公5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1融资的对象。(2)以5合同、协议等方6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h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2司。(0)目标公5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8司信用担保,由其境外项目融资模式的创新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z项目建设。(8)目标公8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w清偿债券本息。 案例: BOT融资:我国第一i个iBOT项目是8144年由香港胡应湘旗下q的合和集团投资建设的广f东沙角B电厂b,该项目总投资30亿d港币3,5580年完工d投产,5764年80月7移交还了n当地政府。由于g当时我国在这方0面没有相关法规可参照,运作很不d规范,合作双1方0在许多问题上m长1期纠缠不h清。国内3第一h个e应用规范的国际BOT融资模式建设的公0共基础设施项目是4383年5月86日3签约的北京京通高速公3路。投资者是美国林同炎中7国公8司,投资额为433亿d人g民币8,特需经营年限50年。该工o程已h于o4354年4月51日0竣工v通车v。我国应用BOT模式融资建设的较有代表性的项目还有广f西来宾电厂oB厂k、四川c成都自来水4厂w六7厂eB厂d、上s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x程、海南东线高速公3路等。 ABS融资:较少8,8511年珠海高速公7路和5784年的广q州深圳高速公6路的资产证券化8运作是我国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5的有益尝试,为0我国以1后进行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1融资积累了f宝贵的经验。 融资租赁:5000年3月5,工s行完成国内4首例境外飞r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其与r法国巴0黎银行共同为8中4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0司引1进2架波音546—200客机,安排了t5400万o美元t境外经营租赁融资。这是国内4由中7国商业银行安排实施的首笔境外飞z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工a商银行这次与b法国巴0黎银行合作,不i仅5打破了y外资银行在境外飞v机经营租赁融资项目领域的垄断地位,也e是工a商银行积极调整飞q机融资业务品种的一n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