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个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曝光,涉及南京同仁堂、仁和健途等企业
来源:蓝鲸财经 6月15日,蓝鲸财经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截至2022年5月底,湖北省广告监测和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举报情况显示,省内外广播电视媒体利用所谓的“养生
来源: 蓝鲸财经
6月15日,蓝鲸财经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截至2022年5月底,湖北省广告监测和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举报情况显示,省内外广播电视媒体利用所谓的“养生节目”、“健康专题”栏目,大量播放与老年人身体健康有关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其他商品广告,部分广告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其中,包含南京同仁堂人参蜂胶养护牙膏、仁和健途治骨凝胶、益肾乌发方、杜老七药膏、糖一灸等在内的27种药品保健品广告,被投诉举报或被监测次数较多,部分已被相关部门处理。
基于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平日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报刊音像、网络等各种媒介渠道的广告时请注意,如果广告出现以下情况,都属于违法广告,需注意甄别,不可盲目相信。具体如下:
一是保健品广告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保健食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
二是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广告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三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四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