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备案(重庆生育保险备案成功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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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保险没有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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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程序
1、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须在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重庆生育保险备案;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
2、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重庆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参保职工因公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必须在申报费用审核时提供单位证明和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4、属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切诊断结论作出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到重庆市所在区社会保险局备案。
个人申领待遇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
2、单位出具该员工是单位参保职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4、《(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证明(注明妊娠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6、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协议服务机构急诊的,必须出具急诊就医证明(医疗机构加盖急诊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备注重庆生育保险备案:南岸区生育中心咨询电话62835113
重庆生育登记备案是什么意思
重庆生育登记备案的意思是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明,在到当地社区进行登记备案,后面产检和生产时就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备案生育登记是要求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的,公民需要提早带上相关资料到计生部门办理备案以后才可以生育,若孩子出生以后就不属于备案,就属于强生行为了,部分地区对于没有备案生育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准生证和生育备案的区别
准生证就是办完之后可以合法生孩子了,但是办了准生证不是必须是怀孕了,也可以是备孕期间也可以办理准生证,生育备案是指怀孕之后去办理的备案登记,主要是牵扯到生完孩子以后需要报销生育险,还有就是备案之后方便计生部门以后能给孩子及时办理一些手续。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工资花名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机构申报
2.填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 ,确定参保人员
3.申报单位持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到地税统一缴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怀孕后所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各项费用申请:
第一步
参保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申请办理就医保险证明 ,所需资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4、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第二步
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 ,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表》;(一式三份)
2、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
6、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原件。
7、代为申领的 ,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申请:
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费用结算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代为申领的 ,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三、参保女职工发生生育并发症需要办理的手续:
参保女职工生育发生并发症 ,须在确诊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 ,所需资料:
1、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2、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3、填制《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书面委托书;
备注:参保职工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重庆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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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一次性申报,申报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并发症费用。参保职工个人垫付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医疗费,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填写《重庆市XX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盖公章,持以下证件和材料到社保局待遇审核科一次性申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正规发票原件,身份证、准生证复印件(申报时提供原件审核),《生育就医证明》复印件(未办证的不交),病历,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证复印件,婴儿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急诊证明,难产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