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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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的通告》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1号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 日
2021年保险缴费基数
一、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据希财君了解到,近期江苏省医保局和财政厅已经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指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月。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但不管工资的高与低,都不能超过社保规定的上下限标准,也就是即使职工工资低于3368元/月,公司也必须按3368元为基数帮职工交社保。
二、2021年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没有全国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有关的政策。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以四川省为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中规定: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根据《综合方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
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变化制定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北京社保缴纳的最低基数是多少?
根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
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的缴费标准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拓展资料】
一、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4.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二、基数查询
1.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2.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三、相关政策
1.关于启用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43号)精神,2013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44513元。
3.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嘉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2225元,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即11130元。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除缴费基数下限(2225元)外,其余全部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3001元,启用为3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启用为4010元)。从6月起启用。
公司社保缴纳标准是多少
公司社保缴纳标准:
1、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13%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1.6%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基本标准,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4、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
6、住院补偿医疗 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不缴纳。
7、医保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比例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拓展资料:
1.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东莞社会养老保险下限为3376元/月;机关养老保险下限为3803元/月。
2.个人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具体缴纳的金额取决于当年的缴费基数。如:北京市2018年社保,以北京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基本医疗保险414.9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