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终止妊娠生育险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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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怎么用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的其中一项,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生育权利而设的福利。在女性生育时,能享受到三方面的福利待遇:生育医疗报销、产假、生育津贴。也就是报销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放一个长时间的假、放假的时候给你发工资。
一、申请的资格
1、生育保险
①女性职工生育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②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职工;
2、生育津贴
①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②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分娩前缴费不满9个月可以分娩之后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之后,相关部门审核之后进行补支;
所以,社保千万不能断,会影响到很多本来可以享受到的福利。
二、生育保险怎么用
1、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①在孕期、产期内,因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产时的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诊治费也算在内。
②跟医保一样,报销条件也要求定点机构和“三个目录”内,超出规定范围的钱还是得自己掏。
③注意分娩时的住院、接生、以及手术费用则在出院结算时实时结算,异地就医分娩的情况下需要留好单据进行手工报销。
④报销额度
根据每个地区的规定,有的地区是按照报销比例,有的是报销限额,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以北京为例:
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是3000元。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在4750~50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在4950~520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在5550~5800元。
医院等级越高,报销费用越少。
生产难度越大,报销金额越高。
至于终止妊娠(符合法律规定)的报销金额在500~3500之间,具体是多少要依据情况而定。
2、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②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③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这笔工资是按天计算的,所以每个人的都略有出入,跟休假时长有关,计算公式是:
生育津贴=本公司全体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30天×休假天数
所以如果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的话,按照基本产假天数98天算,
那么可以领到的津贴是:5000元÷30天×98天≈16333元
金额不算多,但也绝对不少,主要是啥也不用干就能领的钱,真香~
3、产假
产假就是我们因为生育或者生育相关的事,能申请的法定休假。
也就是说,除了生育,自然流产、做计划生育手术都是可以休假的。
一般来说,如果是正常生育,基本产假是98天。
但如果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适当增加产假天数。
①生育时遇有难产的,比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增加15-30天。
②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可增加1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自然流产的产假由怀孕到流产的时间决定:
①不到4个月的,15-30天产假。
②4个月以上的,42天产假。
③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产假。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资料
地方标准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险终止妊娠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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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同期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其它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不予支付。”(如果是无痛人流的话肯定不予报销的,流产证明上还要注明流产原因究竟是自然流产还是人工干预流产人工流产的好像不给报吧)“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由1200元调至1400元,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看其自然流产的时间和报销的产前检查费用的对比,前提是已婚女性适合,未婚流产的话也是不给报的)“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这个就是流产后的产假津贴了,以该员工的生育险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就是她的产假津贴了,同时在生育缴费基数/30天时要保留两位小数再乘以产假天数就是他的产假津贴了,此津贴申领需填生表(一)的啊!)
生育险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生育险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1、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2、提交材料。3、材料审核。4、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并补齐相关材料。5、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6、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二、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1、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2、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3、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配偶发生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报销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