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江苏省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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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试生产有哪两个标准?
【发布单位】化工部
【发布文号】(85)化计字第1121号文发布
【发布日期】1985-12-19
【生效日期】1986-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化工部化工新产品投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1985年12月19日
以(85)化计字第1121号文发布)
第一条 为了积极促进化工新产品的发展,加速速化工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全行业和社会的经济效益,本着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工新产品是指第一次生产的具有新结构、新组分、新性能、新规格的化工产品,包括新开发的产品、品种,老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新增加的系列品种,经过化学工业部科技局及有关主管司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及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组织技术鉴定,达到技术质量标准的化工产品。
第三条 化工新产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生产的化工新产品(暂称一类化工新产品),须由化学工业部科技局及有关主管司局组织技术鉴定证明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组织技术鉴定证明并报经化学工业部科技局审核批准,确认为全国性的化工新产品。
第二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第一次生产的化工新产品(暂称二类化工新产品),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组织鉴定证明并批准为本地区的化工新产品。
第四条 化工新产品投产计划是指通过中试(或模试)技术鉴定,达到质量、技术标准,具备正式投入生产条件的化工新产品的投产(包括试生产)计划,不是新产品的试制计划。
第五条 对化工新产品既要鼓励发展,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积极开展应用技术服务,加强市场调查预测,搞好产需平衡和合理布点,防止盲目发展、重复生产,搞好三废治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六条 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化学工业部主要掌握全国化工新产品发展情况和管理现行部管生产计划产品目录内的主要化工行业的新产品、新品种的投产计划(今后视发展情况可将达到一定规模的有发展前途的重要新产品逐步纳人部管计划产品目录内),其他新产品的投产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负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要指定一个部门和专人专管或兼管新产品投产计划工作。
第七条 对列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投产计划的新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按现行物资供应体制,各级主管分配部门应给予照顾、积极安排。其产品销售,凡属现行部管产品由化学工业部主管分配,其他产品将根据发展情况,再行商定。
第八条 按照国发(1985)21号文规定,对列入计划投产的新产品,可向当地政府申请低息贷款和产品减免税等优惠待遇。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每年将本地区范围内第一次生产的全部化工新产品,按附表格式要求单独编制新产品投产计划,其中属部管计划产品要附部和省级的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内容应包括:新产品的化学名称、结构式、分子式、性能、用途、生产工艺和三废治理等),一并上报化学工业部计划司和科技局各一份。
第十条 化学工业部计划司会同科技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新产品投产计划和技术鉴定证书进行审查筛选,提出年度全部一类化工新产品投产的品种目录汇编资料,供有关部门参阅,其中属部管计划产品由部负责平衡安排下达计划,其他新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负责安排下达计划。
第十一条 化工新产品投产后三个月到半年,由主管部门组织一次验收。
第十二条 对新产品投产计划执行情况,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每季检查一次,半年对部管计划新产品投产情况统计上报一次,年终对全部新产品投产计划执行情况全面统计总结一次,简要说明:计划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等,于翌年一月份报化学工业部计划司和科技局各一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8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化学工业部计划司负责解释。
附表 化工新产品投产计划表
省(区、市)
┌——┬——————┬—————┬——┬————┬————┬—————┐│ │ │ │产量│ │ │ ││ │ 产品名称 │规格和结构│(t) │生产企业│鉴定单位│主要用途 │├——┼——————┼—————┼——┼————┼————┼—————┤│一、│部管计划产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省管计划产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工企业试生产的期限是多久?
试生产期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是以工艺流程走顺,完全达到规模生产要求,最起码达到设计产能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的60%以上,试生产期才算结束,当然这个并没有强制性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的规定。这里主要涉及到税收和项目验收,比如环保安全方面的验收。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内容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检查部分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
产许可
证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
、
安全生产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企业名称、
主要负
责人、生产品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
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
建设项
目安全
审查
1
、
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和安
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
、
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专
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
、
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
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试生产(使用)是否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
知书,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6
、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7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
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
学品登
记
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
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
1
、
是否依法设置了具备相对独立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化工企业试生产需要哪些资料?
共14项吧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
(一)试生产方案备案申请表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
(二)试生产方案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条件的意见;
(三)建设单位组织的试生产方案的专家审查意见;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制件和特种作业人员清单;
(五)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的报告;
(六)安全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
(七)施工过程中安全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
(八)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江苏省化工试生产规定,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报告;
(九)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说明;
(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十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十三)安全设计审查意见复制件;
(十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复制件;
(十五)计划试生产起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