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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三

社区咨询大病救助信息(社区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hacker2022-06-09 01:02:25分类三72
本文目录一览:1、请问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啊?

本文目录一览:

请问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啊?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社区咨询大病救助信息;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社区咨询大病救助信息;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大病救助怎么办理,到哪里办

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脱贫人员脱贫后,看病花费过多可申请大病救助吗?如何申请?

 脱贫人员脱贫以后看病花费过多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我们要了解一个事情,就是脱贫人员在脱贫前叫贫困户脱贫以后叫脱贫户,而且在脱贫以后是脱贫不脱政策意思就是脱贫人员在脱贫后他们不再是贫困户名称,而是为脱贫户但是他们在脱贫期间享受的政策不会因为脱贫后而取消。所以他们在看病期间花费过多,不仅会享受他们在作为脱贫户时的政策也可以申请大病救助。脱贫户享受的政策应该是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95%,如果还有更多的门诊费用没有报销,那么就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大病救助的程序应该为向当地的政府或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上要写明原因,而且要越详细越好,写完以后需要社区和政府加盖公章和签字。后你需要找到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民政员向他拿取一份大病救助审批表上面把所有的信息填报完毕,好在咨询当地的民政员还需要什么东西?一般应该会有证明你身份的东西,比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然后还有因为你花费过多的佐证材料就比如你在医院看病所花销的医疗费用清单,医疗结算清单和出入院病情证明。把所有这些材料准备完毕且公章和签字都加盖完成以后交给民政局,等待民政局的审核。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病花费过多大病救助都可以审核下来。还有要看当地的医疗政策是什么样,据我所了解,脱贫户享受的住院报销比例高达95%,几乎报销以后不会花费什么钱,但是在门诊上的就报销不了。如果是在门诊上看病,花费过多是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的大病救助本来就是一项缓解困难人员因医疗费用而产生生活困难的救助的一项政策。

农村大病救助如何申请?大病救助能补多少钱?

以前许多贫困的农村朋友因为看不起病社区咨询大病救助信息,生病都是忍着或者用些土方子社区咨询大病救助信息,但现在不同社区咨询大病救助信息了,除了可申请医保报销外,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主要是对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其他社会救助无法覆盖,由民政部门对这种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那农村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申请书咋写?大病救助能补多少钱呢?

一、大病救助对象

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

二、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以下为西安的申请审批程序,供大家参考:

● 住院救助

(一)“一站式”住院救助。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持区县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证件直接入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与民政部门签订的服务协议,对医疗救助金进行即时结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出院。

(二)医后住院救助。因病情需要,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救助对象,治疗结束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区县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申请材料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完成后,要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在其居住地村(社区)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直接上报审批);区县民政部门应在收到有关材料,并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不符合条件的,写明原因并退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末,区县民政局对当季审批的医疗救助实施情况,应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救助对象居住地村(社区)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 门诊救助

门诊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住院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执行。

三、大病救助申请书咋写

四、大病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各地的大病救助标准可查看当地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根据《西安市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西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如下:

●住院救助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100%给予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含)以内70%比例给予救助,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3.低收入救助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封顶线15万元/人。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部分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花费较大,影响基本生活的,年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分档累计给予救助,即:5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0%比例予以救助,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5.各类救助对象中0至14周岁(含)的未成年人,救助比例上浮10的百分点,年累计封顶线20万元。

●门诊救助

1.慢性病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救助病种可参照新农合、居民医保病种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实际确定。

2.日常救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日常门诊、购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予救助。

3.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等22种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按照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资助参合(参保)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予资助。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费用按照每每人每年190元标准给予资助,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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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孤央漠望(2022-06-09 12:11:11)回复取消回复

    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