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地理试题(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分析一包括下列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 1、光伏电站为什么要建在水面上
- 2、光伏电站的容量如何划分大,中,小电站的?谢谢!
- 3、光伏电站组件最佳倾角计算方法
- 4、光伏电站三类资源区包括哪些
- 5、发展“渔光互补”模式需要什么区位条件
- 6、什么是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
光伏电站为什么要建在水面上
光伏电站要占地方;
如果要占地方本来产生的经济效益比光伏电站大,或者更重要,那么就失去建光伏电站的意义(不划算);
如果地上没有符合上面要求的位置,而水面上有,那么建在水上也是可以的。
光伏电站的容量如何划分大,中,小电站的?谢谢!
光伏发电系统按容量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地理试题的大小可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发电系统
小型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地理试题的户用型系统一般安装在居民家庭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地理试题的自有屋顶,容量一般为3kW-10kW不等,由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交直流电缆和并网配电箱等组成,其系统结构较为简单。
而中大型的光伏电站结构则复杂的多,通常由光伏组件、直流汇流箱、集中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主变压器、交直流电缆、外送高压线路等组成,容量一般为MW级别。
不同类型的发电系统由于其设备组成、布置方式和设备数量上存在区别,那么系统效率(或称为PR)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大型电站的系统效率平均为80%左右(由于电站质量的不同,据相关文献记载,首年系统效率范围从75%-84%不等),损耗主要由光伏方阵的吸收损耗、低压和高压线缆损耗、逆变器及变压器设备损耗等组成,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由于设备较少、线缆长度较短,在无阴影遮挡损失的情况下,系统效率可比同地区地面电站高4-10%。
中国规定将水电站分为五等,其中:
装机容量大于75万kW为一等〔大(1)型水电站〕,75万~25万kW为二等〔大(2)型水电站〕,25万~2.5万kW为三等〔中型水电站〕,2.5万~0.05万kw为四等〔小(1)型水电站〕,小于0.05万kW为五等〔小(2)型水电站〕;但统计上常将1.2万kW以下作为小水电站。
水利部数据表示,目前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地理试题我国共建成农村水电站4.7万多座,装机容量730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2200多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约占全国水电的24%,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率达57%。
光伏电站组件最佳倾角计算方法
根据安装的确来确定,准确地说是根据组件的安装经纬度,从地理地图上可以知道经纬度,然后根据世界气象局的太阳能建议安装角度来确定
光伏电站三类资源区包括哪些
一类资源区所包含的地区如下:
宁夏全省、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乌海、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
二类资源区所包含地区如下: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西宁、海东、海北、黄南、海南、果洛、玉树);
甘肃(兰州、天水、白银、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甘南)、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喀什、和田、昌吉回族、博尔塔拉蒙古、伊利哈萨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三类资源区则是一二类之外的其他地区。
光伏电站三类资源区的划分依据如下
根据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将全国划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大于1600小时为一类资源区。
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在1400-1600小时之间为二类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在1200-1400小时之间为三类资源区,实行不同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
发展“渔光互补”模式需要什么区位条件
在鱼塘中也可以架设光伏阵列,池塘可以继续养鱼,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发展新能源和大量占用土地的矛盾。因此,农业大棚和鱼塘可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形成“渔光互补”的光伏发电模式。渔光互补,从字面上可以看出,新的分布式光伏是将渔业和光伏发电结合在了一起,通过在水面上设立电池板,水面下规划养殖鱼虾,达到养殖和发电并行的模式,实现了一地两用,极大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了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值。该模式的电站在江苏盐城已有成功案例,并已经在江苏、安徽等地区开始推广。一般是在潮湿的地区,有湖田等地,如淡水湖聚集地,我认为江苏,是最棒的地区。这是我找的资料,和我的自我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采纳!
什么是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是光伏电站建设的新型模式,实践中有观点认为上述模式不同于常规方式,其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农用地性质并未受到损害,不妨碍大棚种植、鱼塘养殖和植被生长等农(林)业生产活动,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经农转用手续建设光伏电站。
但是上述模式中,只有林光互补国家林业局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他方式并无专门的规定对其进行规制,仅有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具体而言,农(渔)光互补指的是将光伏发电与农(渔)业生产相结合,通过在大棚、鱼塘、草场、林地等农用地上设置矩形架,并于其上铺设光伏发电装置的方式,达到既能发电,又能为农(渔)作物养殖提供更适宜的生长环境的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