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单位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
本文目录一览:
-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 2、财务负责人怎么自己解除
- 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
- 4、在公司挂名财务负责人,但不任职,对自己有影响吗? 在公司挂名财务负责人,但不任职,对自己有影响吗?
- 5、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职责
- 6、行政事业单位究竟那个才是财务负责人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上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第四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第五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 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七条 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行政单位,为主管预算单位;
(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第八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报领、核拨经费,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第九条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十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单位预算指标;
(三)行政单位根据分配的单位预算指标正式编制年度预算,并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正式批复行政单位预算。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行政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三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第十五条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财务负责人怎么自己解除
财务负责人本人解除,可以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取消财务负责人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第四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第五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 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七条 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第八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第九条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十条 行政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
(二)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五)其他因素。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单位提出的预算建议数,下达预算控制数;
(三)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年度预算,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经法定程序批准后,财政部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四章 支出管理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在公司挂名财务负责人,但不任职,对自己有影响吗? 在公司挂名财务负责人,但不任职,对自己有影响吗?
挂名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高管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即使和实际控制人签订“不参与公司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是挂名”的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有效,对外没有任何效力。
综上,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法定代表人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挂名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高管的风险相对小于法定代表人,如果仅仅是挂名,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包含会议投票、签字等),相对风险较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条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职责
负责××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的各项方针、政策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遵守财经纪律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2.负责全科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全科干部完成业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经费收支、创收收支等财务 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并参与单位的财务收支分析、决策,为校领导提供可靠信息。
5.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审查各项重大开支,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文件。密切注意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参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防止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双增双节工作。
7.参与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审查核定工作。
8.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会计职称评定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全科人员协调配合,同心协力搞好计财处的各项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行政单位财务负责人没任命财务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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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究竟那个才是财务负责人
行政事业单位究竟那个才是财务负责人
行政事业单位究竟那个才是财务负责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职务《公务员法》规定: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软件排行4Fang、金蝶、用友
下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为谋取单位利益向上级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个人行贿,定什么罪?上级领导是受贿罪吗?谋取不正当利益,属于违纪;数额巨大,且以集体利益掩盖个人目的,可以定为行、受贿。
最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税法规定,公司取得的与销售数量有关的任何返利,无论是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都要按照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如果取得的返利是实物资产,应按照发票票面价值或货物的公允价值(无发票的实物),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转出进项税金。账务处理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或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设购货方从销货方取得的存货价值为117元,如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金为17元。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为:117÷(1+17%)×17%=17(元)。取得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1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相关科目)”117元。冲减进项税金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17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元。
如生产企业未开具发票或开具普通发票,由于该批货物公允价值为117元,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还是17元。取得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117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相关科目)”117元。冲减进项税金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17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元。
我们是行政事业单位,报账流程?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科长签字谁在先谁在后?后面的一种程序更规范。即经手人——科室负责人——财务科长——分管财务的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
因为财务科长签字有两个作用:
1)审核凭证是否正确与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2)确认是否有钱支付。
如果领导签字在前,财务科长签字在后,会使财务非常被动,如果原始凭证不合规,需要更换或不能报销,领导的签字不是有点儿戏了吗?如果财务没钱,领导签字等于白条,也不太尊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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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上班转正条件:1、人脉,2、票子,3、机遇,4、个人能力。有就继续等,没有就乘早走人!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国家公务员的工资调整马上就要享受两年待遇了,可是具有相同工作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到现在还没有听到什么调整的消息,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本来我们所在地区工资就比较低,甚至还没有大商场的一些营业员工资高,更不用说和一些发达地区相比了,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间啊,这是多码的不平衡啊,公务员都高薪养廉了,我们是什么呢?底薪仰脸啊。有谁知道一些有关此方面官方消息的说说,同时也想呼吁有相同感受的同仁一起顶顶。
一点小问题,很不想被无辜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