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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hacker2022-06-08 06:03:22分类二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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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申领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

标准: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申领方式: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者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登录后,选择“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申领失业金前,请先确认已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申领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需要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发展和完善就业服务事业,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也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就业的能力。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业权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就业应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失业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或不就业的自由。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可以使其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获得必要的就业服务,争取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一、失业人员本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意!不同地区领取失业金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材料和流程也可能会不同,最终以当地社保局政策为准!

在疫情失业人群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特殊情况期间,人社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主动将辖区内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以及本地区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对目前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各地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行不见面申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三、失业金的领取金额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北京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以2019年为例。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会有所调整,以当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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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余安辞慾(2022-06-08 16:56:30)回复取消回复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温馨提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会有所调整,以当

  • 颜于北念(2022-06-08 09:20:02)回复取消回复

    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