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作用于个体(自然选择作用的根本对象)
本文目录一览:
- 1、有致死基因自然选择还能作用于个体的基因型吗?
- 2、自然选择通过作用于个体影响种群的基因频率?对么?那是作用于什么啊。。。。。。
- 3、自然选择通过作用于个体而影响种群的基因频率 对吗?
- 4、自然选择作用于个体还是可遗传变异
- 5、自然选择作用于基因?种群?个体?
- 6、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是什么?
有致死基因自然选择还能作用于个体的基因型吗?
有致死基因自然选择还能作用于个体的基因型吗?自然选择是达尔文的进化论的核心,然而,自然选择选择什么?个体、群体还是基因?达尔文最初把个体看成是选择的单位,但个体选择很难说明在生物界普遍存在的利自然选择作用于个体他主义行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达尔文引入了群体可以作为选择单位的新思想。群体选择论提出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20世纪中叶,一些生物学家开始论证群体选择的重要作用。但这一理论很快受到威廉斯等人的反对。在批评群体选择论的过程中,威廉斯、汉密尔顿、道金斯等人提出了基因作为选择单位的新观点。20世纪80年代,索伯等人建立了群体选择的新模型,复兴了群体选择理论,并采取多元主义的策略以解决进化论中的选择单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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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达尔文,自然选择作用于个体我们都会想到他的伟大贡献:进化论。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基础是自然选择。然而,自然选择的目标或单位是什么?是个体?群体?还是基因?达尔文最初理解的自然选择是个体选择,即生物个体是自然选择的目标或单位。然而,在解决生物界广泛存在的利他主义行为进化的问题时,个体选择论遇到了难题,达尔文因此提出了群体也可以作为选择单位的群体选择理论。群体选择理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但也受到许多生物学家的批评。受综合进化论和亲缘选择理论的启示,一些生物学家又提出了基因是选择单位的新的选择学说。但基因选择理论同样受到一些人的批评。所以,20世纪90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生物学家重新阐释群体选择论,并采取多元主义的策略以解决达尔文的选择单位的难题。为了纪念达尔文这位伟大的思想家诞辰200周年及其生物学巨著《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本文拟对达尔文学说的这一基本问题作一历史的探讨。
一、个体选择论的困境与群体选择论的提出
自然选择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达尔文认为,几乎所有生物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但生物生存所依赖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因此,生物必然会因为争夺生存资源而发生生存竞争。同时,生物界还普遍存在可遗传的变异现象,即来自同一双亲的后代的不同生物一般都存在个体差异。这样,在生存竞争中,那些处于竞争优势的生物得以保存,而处于劣势的生物则被淘汰。久而久之,生物就会获得进化。很显然,在达尔文这里,自然选择的对象或单位就是生物“个体”。通过生存竞争,处于优势地位的个体、即适应的个体获得生存,不适应的个体则被淘汰。这一过程被斯宾塞通俗地概括为“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
自然选择通过作用于个体影响种群的基因频率?对么?那是作用于什么啊。。。。。。
这句话是对的 我刚做到的题目中的,具体为什么我查了 其他人的看法,我建议不懂的就不要瞎教别人。
对。种群的基因频率由每一个生物的基因决定。继续追问: 那种群是进化的单位这句话又要怎么理解? 补充回答:
物种的最小进化单位是种群,但基因频率的改变是由个体的基因的改变而改变的。
自然选择通过作用于个体而影响种群的基因频率 对吗?
正确。自然选择的直接作用对象是个体,通过对个体的选择作用来改变种群的基因频率。
自然选择作用于个体还是可遗传变异
选前者,后者是错误的,自然选择作用的是个体的表现型,有的个体的表现型是由环境导致的,是不可遗传的。
自然选择作用于基因?种群?个体?
“自然选择作用于基因”或“自然选择作用于个体”或“自然选择作用于种群”等等说法我看都是不对的,至少也是没有什么确切意义的.因为所谓“作用于”就是“对……产生影响”的意思,而从各种有机分子直到整个生物圈这诸多层次之间是彼此密切相关的,对其中任一层次有影响就必然连锁反应式地影响到其他各个层次,因此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应该是与生物相关的各种层次.只有像“自然选择直接作用于个体”或“自然选择在本质上是作用于基因”之类的说法才是有确切意义的.
针对 屁屁嘎415 所述,我的意见如下:
“一个个体是不会自己根据自然选择而基因改变的”——难道一个种群反倒会自己根据自然选择而基因改变?基因属于个体还是种群?!而说“一个基因会自己根据自然选择而使基因改变”难道不比“一个个体是不会自己根据自然选择而基因改变的”更合理?
我已说过,“作用于”即“对……产生影响”,而基因、个体、种群彼此密切相关,影响其一就必然同时影响其它两个,所以,“自然选择作用于基因或个体或种群”的说法都没有什么确切意义.这难道不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逻辑吗?这一逻辑是问题的关键,不直接反驳这一逻辑,其他的说辞不过都是些无的放矢而已.
退一步讲,就算“作用于”更狭义至“对……产生直接影响”之意,那自然选择也应作用于个体,而非种群.因为自然选择至少按达尔文的原意应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其主体显然是个体,而种群大多时候无所谓生死存亡,它通常只是渐进地演化为别的一种或几种新的种群而已(当然,也有一部分种群灭亡);只有个体才有明显的胜出或淘汰.总之,个体有生死,种群在进化.
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是什么?
我觉得个体才是最实在的一个范畴,相比于基因与种群,个体与其环境的边界最分明,而其内部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最密切。
自然选择的核心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对吧?那是谁适或不适呢?显然是个体。
广义来说,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可以说是从生物大分子直到整个生物界这样广大的范围,但它作用的最直接的对象我认为是个体。